《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》(1993)
《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》(1993)
基本信息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导演 | 邱礼涛、李修贤 |
| 编剧 | 罗锦辉、刘永健 |
| 主演 | 黄秋生(王志恒)、李修贤(李Sir)、关宝慧(阿宝)、成奎安(郑钵)、刘兆铭(郑林)、李华月(阿珠) |
| 上映 | 1993年5月13日(香港) |
| 片长 | 96分钟 |
| 票房 | 约157万港币 |
| 豆瓣评分 | 7.2(约4万人评价) |
| 级别 | 三级片(禁止18岁以下观看) |
剧情
1985年8月,澳门路环黑沙海滩,泳客发现多件人体残肢漂浮海面。警方初步判断至少4人遇害,但案件8个月毫无进展。
直到郑林的弟弟寄来寻亲信——哥哥一家十口在1985年8月4日一夜之间全部失踪,而八仙饭店已被一个叫王志恒(黄秋生 饰) 的人接管。
警方调查发现:
- 郑林一家无任何出境记录,"移民海外"纯属谎言
- 王志恒指纹被烧毁、缺一截小指——此人原名陈梓梁,1973年在香港已杀过人,砍指焚指后潜逃澳门
- 他在保险箱里搜出郑林全家的证件、房产钥匙
拘留期间王志恒死活不开口,甚至用铁皮割腕、汽水盖拉环割脉自杀,两次未遂。最终在李Sir的严刑迫供下吐露真相:
郑林欠他18万赌债不还,还想赶他走。王志恒暴怒之下,一夜之间杀尽郑家十口(最小的仅7岁)+ 饭店员工阿珠,将尸体肢解烹煮,做成叉烧包卖给客人。
电影最后,王志恒在狱中用汽水盖拉环第三次割腕,这次成功了。他至死未在法律上认罪。
为什么它是神作
| 维度 | 评价 |
|---|---|
| 黄秋生封神 | 平时窝囊懦弱,杀人时眼神从麻木到癫狂再到冷静,层次分明。凭此片拿下第13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——香港影史第一个凭三级片封帝的演员 |
| 真实案件加持 | 改编自1985年澳门八仙饭店灭门案,真实凶手黄志恒至死未认罪,遗体处理手法至今成谜 |
| 黑色幽默 | 警察来调查时,王志恒笑呵呵请吃叉烧包;警察吃得满嘴流油还夸"味道不错"——这种反差让人后背发凉 |
| 社会批判 | 影片借"衙门"里人的无能懒惰,暗讽司法系统的不作为 |
| 现实影响 | 据说每次重映,港澳两地叉烧包销量都会下跌 |
真实案件 vs 电影
| 电影 | 真实案件 | |
|---|---|---|
| 受害者 | 10人 | 11人(郑家10口+员工阿珠) |
| 凶手 | 王志恒 | 黄志恒(原名陈梓梁) |
| 认罪 | 被迫招供 | 至死未认罪,狱中自杀 |
| 同党 | 无 | 警方始终怀疑有一名3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协助,至今未查出是谁 |
| 尸体处理 | 做成叉烧包 | 外界盛传如此,但真相比电影更诡异——部分残肢至今未找到 |
一句话总结
它不是在拍恐怖片,是在拍真实发生过的事。 黄秋生把一个杀人魔演到让你"不敢同情又忍不住同情",这才是这部片最恐怖的地方。
建议看粤语原版,吃饭时别看。
